师范技能训练中心(含教育学院)实训室承担着院内三个专业及全校各师范专业的实践教学、技能训练等教学任务,为规范、合理、有序使用相关实训室,现将相关情况做详细说明。
一、实验室基本情况
师范技能训练中心(含教育学院)实训室由公共实训室、教育学院三个专业实训室、语委办普通话相关实训室组成,涵盖实训楼10楼、11楼,理工楼一楼共计19间实训室,具体布局及负责日常管理的教师信息如下:
师范学院、教育学院实训室信息表 |
师范技能训练中心公共实训室 |
房号 |
教室名称 |
联系人 |
Z1001 |
微格教室(一、二、三、四) |
聂小英 |
Z1002 |
教学技能训练室 |
Z1003 |
粉笔字实训室 |
Z1005 |
书写技能训练室 |
Z1011 |
微格教室(五) |
Z1012 |
微格教室(六) |
L4-111 |
微格教室 |
L4-112 |
微格教室 |
L4-114 |
微格教室 |
师范技能训练中心院内实训室 |
房号 |
教室名称 |
联系人 |
Z1013 |
心理咨询室 |
黄婧 |
Z1014 |
心理学实验室 |
Z1018 |
手工制作与环创实训室 |
Z1021 |
模拟幼儿园训练室 |
Z1022 |
保育实训室 |
Z1118 |
形体训练室 |
Z1119 |
电子钢琴室 |
Z1120 |
应用心理学专业综合实验室 |
Z1121 |
钢琴室 |
普通话实训室 |
房号 |
教室名称 |
联系人 |
Z1019 |
普通话测试室 |
刘洪威 |
Z1020 |
普通话训练室 |
二、实验室使用要求
1.严格按照课表时间运行,相关老师负责上课时间段开关门。
2.其他空余时间,若需使用,教师需提前预约,联系三位老师做好使用申请登记预约手续。
3.其他部门若需借用实训室,需征求分管领导袁尚会书记同意,再与相关实验员取得联系,办理借用手续。
4.严禁使用教师擅自配置钥匙或转交学生使用,发现者将禁止再次使用。
5.上课班级、借用单位或教师负责该时间段实验室清洁问题,归还时务必做到教室整洁、设备无损、系统无误。